STINT
測試參加同意書

STINT 領航測試計畫
測試參加同意書

版本 2026-08-06 · v3

本同意書之當事人為本計畫之主辦人(以下稱「主辦人」或「我們」),與依報名資料所載之測試參加者(以下稱「參加者」或「您」)。主辦人係以個人開發者身分進行 STINT 產品之設計、開發及測試,並舉辦「STINT 領航測試計畫」(以下稱「本計畫」),非以公司法人名義辦理。

本同意書係您參加本計畫之約定。您於報名頁面勾選同意並送出報名資料,即表示您已閱讀、理解並同意本同意書之全部內容。

如您不同意本同意書之任何內容,請勿報名或參加本計畫;如已收到測試機,請停止使用,並依主辦人通知之方式辦理歸還。

第一條本計畫之內容與性質

  1. 本計畫之目的,是由參加者於日常或指定測試情境下實際使用尚未量產之 STINT 工程測試機,並提供測試紀錄、問題回報及使用意見,供主辦人進行產品研發、除錯、功能改善及量產評估。
  2. 主辦人將測試機無償出借予您使用。測試期間原則上約為一至三個月,視開發階段可能分為三輪不同之測試;必要時每輪結束後,主辦人得收回原測試機,並提供搭載新版韌體或不同設定之測試機。
  3. 實際測試期間、輪次、機型、韌體版本、更換方式、任務內容及時程,得由主辦人依研發進度、設備數量及測試需求合理調整。
  4. 本計畫屬產品研發測試活動,不構成商品販售、預購、租賃或有償服務契約。除本同意書另有明確約定外,參加本計畫不代表主辦人承諾產品必然量產、上市或具備任何特定功能。
  5. 本計畫不支付報酬。雙方不因參加本計畫而成立僱傭、承攬、委任、代理、合夥、經銷或其他類似法律關係。
  6. 本計畫僅受理年滿十八歲且具完全行為能力者報名。未滿十八歲者,本批次不予受理。

第二條測試機之工程狀態與功能限制

  1. 您取得之測試機為尚未量產之工程樣機,可能與未來量產版本存在差異,包括但不限於:
    1. 外觀、尺寸、重量、材質或顏色。
    2. 按鍵配置、按鍵手感或操作方式。
    3. 錶帶、配件、包裝或充電設備。
    4. 硬體規格、感測器精度或電池續航表現。
    5. 應用程式介面、韌體功能或資料格式。
    6. 其他尚待修改或驗證之設計。
  2. 測試期間內,韌體、應用程式或相關服務可能頻繁更新,並可能發生下列情形:
    1. 無法開機、當機、自動重新開機或連線中斷。
    2. 部分資料未記錄、記錄不完整、延遲或遺失。
    3. 畫面、數值或功能表現與說明不符。
    4. 裝置耗電、發熱、感測異常或同步失敗。
    5. 既有功能因更新而變更、暫停或移除。
    6. 其他工程測試階段可能發生之錯誤或不穩定情形。
  3. 產品頁面、應用程式或其他資料中標示為「即將解鎖」、「開發中」、「Coming Soon」或類似文字之功能,可能尚未併入您目前持有之版本,亦不表示主辦人承諾於特定時間提供。
  4. 在法律允許之範圍內,主辦人不保證測試機、韌體、應用程式或相關服務:
    1. 持續可用、不中斷或完全無錯誤。
    2. 所顯示或記錄之資料絕對正確、即時或完整。
    3. 符合參加者之特定需求或特定使用目的。
    4. 所有預定功能均會納入最終量產版本。
  5. 如測試機因產品本身之異常而無法繼續測試,您應通知主辦人。主辦人得依實際情況提供故障排除、韌體更新、設備更換、暫停測試或其他適當處理。

第三條安全事項、使用限制與風險承擔

本產品為行車或活動資訊記錄工具,並非安全裝置、醫療器材、導航設備、緊急救援設備或競賽認證設備。

  1. 您不得以本產品所顯示或記錄之資訊,作為駕駛、導航、速度控制、煞車、避障、救援或其他涉及生命、身體或財產安全決策之唯一依據。
  2. 請勿於車輛行進中操作測試機、手錶或應用程式。所有設定、配對、資料查看、畫面切換及其他操作,均應於車輛完全停妥且環境安全時進行。
  3. 您應遵守測試所在地之法律、交通規則、場地管理規範及活動規定,不得於公共道路進行競速、極速、甩尾、危險駕駛或其他違法測試。
  4. 測試機或應用程式所顯示之速度、軌跡、姿態、位置、圈速或其他數值,僅供產品測試及一般參考,不得作為下列事項之唯一或正式依據:
    1. 司法或行政程序之證據。
    2. 保險申請或理賠。
    3. 交通事故責任判定。
    4. 正式競賽成績或紀錄認證。
    5. 交易、鑑價或履約證明。
    6. 其他具有法律效果之判斷或爭議處理。
  5. 越野車、遙控攀爬車、競速活動或其他特殊場地之測試,可能涉及碰撞、翻覆、墜落、泥水、粉塵、高低溫、地形或人員受傷等風險。您應自行確認場地、天候、車況、設備固定方式及自身能力,並採取適當之安全防護措施。
  6. 您因違反法令、場地規範、安全指示或本同意書,或因不當操作、危險駕駛、未妥善固定設備或過度信賴測試資料,而產生之事故、人身傷害、財物損失、行政罰鍰或其他法律責任,應由您自行負責。
  7. 主辦人不對參加者可合理避免或控制之風險負責。但本條及本同意書其他免責或限制責任之約定,不適用於下列情形:
    1. 主辦人之故意或重大過失。
    2. 依法律規定不得預先免除或限制之責任。
    3. 因測試機之安全性缺陷,依法應由主辦人負責之情形。
    4. 其他依法不得免責之情形。
  8. 您於使用過程中如發現測試機有異常發熱、膨脹、冒煙、異味、漏液、充電異常、破裂或其他可能危及安全之情形,應立即停止使用、遠離可燃物並儘速通知主辦人,不得繼續充電、配戴、拆解或自行修理。

第四條測試機之所有權、保管及使用

  1. 測試機及主辦人提供之配件、充電設備、包裝或其他物品,其所有權均屬主辦人或相關權利人。測試期間,您僅取得依本同意書使用測試機之權利。
  2. 測試機屬無償借用。您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妥善保管、使用及維護測試機。
  3. 未經主辦人事前以書面、電子郵件或其他可保存之電子訊息同意,您不得從事下列行為:
    1. 轉借、轉讓、轉售、出租、出質或交付他人保管。
    2. 拆解、破解、改造、鑽孔、切割或自行維修。
    3. 移除、遮蔽或更改設備序號、標籤或識別資訊。
    4. 對韌體或軟體進行反向工程、反編譯或規避技術保護措施。
    5. 將測試機用於本計畫以外之商業、違法或高度危險用途。
    6. 以其他方式處分、設定負擔或侵害主辦人或相關權利人之權利。
  4. 測試機發生故障、損壞或異常時,您應停止使用並通知主辦人,不得委由第三人維修或擅自更換零件。
  5. 因正常且符合本同意書之測試使用所造成之合理耗損、故障或損壞,由主辦人負責處理,原則上不向您求償。
  6. 遙控攀爬車類測試中,依正常操作所發生之輕微碰撞、翻覆、刮痕、泥沙或水花噴濺,原則上視為正常測試使用。但如設備未具備浸水使用能力,您仍不得將設備整體浸入水中或使其長時間泡水。
  7. 因下列情形造成測試機遺失、滅失或損壞者,您應負合理賠償責任:
    1. 故意或重大過失。
    2. 明顯違反本同意書、操作說明或主辦人之安全指示。
    3. 擅自轉借、拆解、改造或交付第三人使用。
    4. 未盡合理保管義務而遺失或遭竊。
    5. 使設備整體浸水、投入火源或以其他明顯不當方式使用。
    6. 其他可歸責於您之事由。
  8. 前項賠償應以實際且合理之修復費用、零件費用或測試機於損害發生時之合理剩餘價值為基準,不以未量產產品之預估售價直接計算。主辦人應就賠償金額提供合理之計算方式或相關依據。
  9. 測試機如遺失或遭竊,您應於知悉後儘速通知主辦人;涉及竊盜或其他犯罪嫌疑者,並應配合向警察機關報案及提供相關資料。

第五條測試任務與參加者義務

  1. 除主辦人另有通知外,您原則上應於測試期間完成下列使用次數:
    1. 遙控攀爬車類:至少八次。
    2. 其他測試類別:至少六次。
  2. 每一輪測試原則上應繳交下列資料:
    1. 至少一筆符合任務要求之記錄檔。
    2. 至少一張操作畫面或結果畫面截圖。
    3. 簡短之使用心得、問題描述或改善建議。
    4. 主辦人於合理範圍內指定之其他測試資料。
  3. 如測試機發生異常,您應儘可能記錄下列資訊:
    1. 異常發生之日期、時間及使用場景。
    2. 異常發生前之操作步驟。
    3. 韌體版本、應用程式版本及手機型號。
    4. 畫面截圖、錄影、錯誤訊息或相關記錄檔。
    5. 其他有助於主辦人重現問題之資訊。
  4. 您同意於公開社群、網站或其他公開管道分享至少三則與本計畫相關之真實使用內容。但主辦人不得要求您作成虛偽、誤導或與實際體驗不符之正面評價。
  5. 公開分享時,您應以適當方式揭露您係免費取得工程測試機或參加本計畫,例如標示「STINT 測試員」、「工程機試用」或其他足以使一般閱聽者理解雙方關係之文字。
  6. 您對產品之評論及意見應基於實際使用經驗。參加本計畫不限制您提出合理、真實且善意之負面意見或批評。
  7. 如因天候、疾病、設備故障、工作、家庭因素或其他合理事由,致無法依原定時程完成任務,您應儘速通知主辦人。雙方得協商延長期限、調整任務或提前退出。
  8. 您不得為取得量產機或其他利益而偽造測試次數、記錄檔、截圖、心得或其他資料。

第六條測試資料及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與利用

  1. 主辦人為執行本計畫,可能蒐集下列個人資料:
    1. 姓名、暱稱、年齡或出生年月日。
    2. 電話、電子郵件、通訊軟體帳號及收件資訊。
    3. 車輛、使用情境、設備及測試類別資料。
    4. 測試機序號、韌體版本、應用程式版本及裝置資訊。
    5. 軌跡、位置、速度、姿態、時間、活動或故障記錄。
    6. 截圖、照片、影片、聲音、回饋及聯繫紀錄。
    7. 您主動提供或本計畫執行所必要之其他資料。
  2. 前述資料之蒐集目的包括:
    1. 審核及管理本計畫參加資格。
    2. 寄送、回收、更換及管理測試機。
    3. 聯繫參加者及提供測試支援。
    4. 進行產品測試、問題重現、除錯、分析及改善。
    5. 確認測試任務完成情形及量產機贈送資格。
    6. 維護資訊安全、預防濫用及處理爭議。
    7. 履行法令義務或配合主管機關要求。
  3. 資料利用期間,以本計畫執行期間,以及本計畫結束後處理產品改善、設備回收、贈送作業、稅務、申訴、爭議或法令保存義務所必要之期間為限。
  4. 資料利用地區原則上為中華民國境內。如主辦人使用之電子郵件、雲端儲存、問卷、資料分析或其他網路服務涉及境外伺服器,資料可能於相關服務提供者之伺服器所在地進行儲存或處理。
  5. 資料利用對象包括:
    1. 主辦人本人。
    2. 協助主辦人進行產品開發、設備寄送、資訊系統維護或資料分析之受託服務提供者。
    3. 依法有權調取資料之法院、檢察機關、警察機關或主管機關。
  6. 主辦人應僅於本計畫必要範圍內,使協助人員或受託服務提供者接觸相關資料,並採取合理之安全維護措施。
  7. 您繳交之原始測試記錄檔,原則上僅用於產品測試、除錯、研究分析及產品改善,不會直接對外公開或出售。
  8. 主辦人得將測試資料去識別化、匿名化或彙整後,用於產品研發、統計分析、安全改善及內部決策。如資料經合理處理後已無法直接或間接識別特定個人,主辦人得於前述目的範圍內繼續保存及利用。
  9. 本計畫結束後,主辦人將於合理期間內刪除或匿名化不再需要之原始測試資料。但有下列情形者,不在此限:
    1. 法律要求保存。
    2. 處理申訴、爭議或法律程序所必要。
    3. 經您另行同意保存或利用。
    4. 資料已完成不可回復之去識別化或匿名化。
  10. 如應用程式提供裁切、刪除或遮蔽路段功能,您得於繳交前自行移除不願提供之區段。您亦應避免提供與測試目的無關之第三人個資或敏感資訊。
  11. 您得依法向主辦人行使下列權利:
    1. 查詢或請求閱覽。
    2. 請求製給複製本。
    3. 請求補充或更正。
    4. 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
    5. 請求刪除。
  12. 您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個人資料。但如您拒絕提供本計畫執行所必要之資料,主辦人可能無法受理您的報名、提供測試機、聯繫您、管理設備或確認測試完成資格。
  13. 本計畫之個人資料蒐集者為主辦人本人,對外使用之名稱為 STINT。其餘個人資料處理方式,並依隱私說明辦理;行使前項權利之聯絡方式,見第十七條。

第七條姓名、肖像、照片及影片之授權

  1. 主辦人對您姓名、暱稱、肖像、聲音、照片及影片之使用,以您於報名表中明確選擇同意之項目為限。未經您明確同意之項目,主辦人不予使用。
  2. 報名表就下列四項分別詢問,各項獨立,您可分別選擇:
    1. 名字的顯示方式:真名全名/姓+名字縮寫/暱稱或車友圈稱號/社群帳號/不要公開。
    2. 您拍攝的照片與影片:僅限內部測試評估使用/可內部測試評估使用,或未來於粉絲專頁及網頁公開。
    3. 您的車輛照片:可以/可以但不要露出車牌/不行。
    4. 您公開貼文之轉貼與再利用:可以/不行(範圍詳見第八條)。
  3. 前項授權範圍分為兩級:
    1. 第一級(限產品研發及內部評估):主辦人得將相關內容用於產品測試評估、問題重現與產品改善、與產品研發協作者之必要討論,以及非公開之測試紀錄與研發成果整理。本級授權內容不得作為公開廣告、社群貼文或對外宣傳素材。
    2. 第二級(同意對外公開):除前目用途外,主辦人並得於 STINT 官方網站或產品頁面、官方社群帳號或粉絲專頁、電子報或公開簡報、產品發表與展覽推廣活動,以及與 STINT 產品相關之線上或實體宣傳素材中公開使用。
  4. 於您同意之範圍內,您授權主辦人得以重製、編輯、裁切、調整尺寸、加註文字、公開展示、公開傳輸、散布或其他為達成授權目的所必要之方式利用相關內容。但主辦人不得以歪曲、斷章取義、貶損人格或造成重大誤導之方式使用。
  5. 除另有書面約定外,前述授權為非專屬、無償授權,授權地區為全球,授權期間自您同意之日起至您撤回授權或授權目的消滅時止。
  6. 您得隨時以書面、電子郵件或其他可保存之電子訊息通知主辦人撤回授權。主辦人收到通知後,應於合理期間內停止新增使用,並移除主辦人可控制之線上內容。
  7. 授權撤回不影響撤回前已完成之合法利用。對於已印製、已公開發行、已由第三人轉載、已納入無法個別抽換之影片或實體物,或因技術原因無法立即移除之內容,主辦人可能無法完全回收或刪除,但應於合理可行範圍內停止後續使用。
  8. 如照片或影片中包含可識別之第三人,您應確認已取得該第三人必要之同意,或於提供前進行遮蔽、裁切或去識別處理。

第八條公開內容之轉貼與再利用授權

  1. 對於您依第五條公開發布且與本計畫或 STINT 產品有關之貼文、照片、影片或其他內容,如您於報名表中選擇同意,主辦人得於 STINT 產品相關之官方網站或官方社群帳號,以轉貼、分享或嵌入原貼文之方式使用。
  2. 前項同意並包含為宣傳目的之再利用,即主辦人得下載原始檔案後另行剪輯、重新配樂或加註文字,並將成果用於 STINT 產品之宣傳素材,包含投放付費媒體廣告。
  3. 本條授權為非專屬、無償授權,授權地區為全球,並以您未撤回授權之期間為原則。
  4. 再利用時,主辦人不得以歪曲、斷章取義、貶損人格或造成重大誤導之方式呈現;如內容中出現可識別之人物肖像,其使用範圍仍受第七條您所選擇之授權級別限制。
  5. 您得隨時通知主辦人停止轉貼、分享或再利用您的公開內容。主辦人收到通知後,應於合理期間內停止新增使用,並移除其可控制之相關內容;已投放且無法即時撤下之付費廣告,應於該檔期結束後停止續投。
  6. 您應確保所提供或公開發布之內容為您自行創作,或已取得合法授權,不得侵害第三人之著作權、肖像權、隱私權、商標權或其他權利。

第九條測試回饋與智慧財產權

  1. 測試機、韌體、應用程式、介面、圖示、設計、商標、技術文件、程式碼、資料格式及其他相關成果之智慧財產權,均屬主辦人或其他相關權利人所有。
  2. 除本同意書明確授權之測試使用外,參加本計畫不代表您取得任何專利權、著作權、商標權、營業秘密、技術授權或其他智慧財產權。
  3. 您於測試期間提供之問題報告、操作心得、改善建議、功能構想或其他回饋,仍得由您自由使用。但您同意主辦人得基於產品研究、開發、改善、製造、推廣及商業利用之目的,無償、非專屬、不限地域及期間地使用、重製、修改、分析、整合或實施該等回饋。
  4. 前項回饋如包含您享有著作權之完整文字、照片、影片或其他作品,其對外公開利用仍應依第七條或第八條之授權範圍辦理。
  5. 主辦人不因採用或未採用您的建議而負有支付報酬、授予權利、共同開發、共同署名或其他義務。但雙方另有書面約定者,不在此限。

第十條保密義務

一、本計畫明確允許公開之範圍

本計畫採取開放態度。下列內容不屬保密資訊,您得自由拍攝、發布及討論,無須另行取得主辦人同意:

二、屬於保密資訊者

  1. 除前款明確允許公開者外,您於本計畫中可能接觸下列尚未公開之資訊:
    1. 韌體檔案、安裝檔、除錯資料、原始技術文件及內部測試報告。
    2. 您未實際取得之未公開功能、介面或開發中設計。
    3. 產品定價、成本、量產數量、上市時程及通路計畫。
    4. 研發時程、開發策略及非公開之內部文件。
    5. 主辦人以書面或可保存之電子訊息明確標示或通知應保密之其他資訊。
    前述資訊以下合稱「保密資訊」。
  2. 未經主辦人事前以書面或可保存之電子訊息同意,您不得:
    1. 向第三人揭露或提供保密資訊。
    2. 上傳或散布韌體、安裝檔、除錯資料或原始技術檔案。
    3. 以保密資訊為自己或第三人從事競爭、仿製或其他非測試用途。
    4. 以其他方式使第三人得知或使用保密資訊。
  3. 下列資訊不屬保密資訊:
    1. 非因您違反本同意書而已公開之資訊。
    2. 您於參加本計畫前已合法持有之資訊。
    3. 您自無保密義務之第三人合法取得之資訊。
    4. 您未使用主辦人保密資訊而獨立開發之資訊。
    5. 主辦人已同意公開之資訊。
  4. 如依法令、法院或主管機關命令必須揭露保密資訊,您應於法律允許範圍內事前通知主辦人,並僅揭露依法所必要之最低範圍。
  5. 您退出或本計畫終止後,本條保密義務仍持續有效,直至相關資訊合法公開或已不具保密價值時止。
  6. 本條不得解釋為限制您依法檢舉違法行為、配合司法或主管機關調查,或行使法律不得限制之權利。

第十一條量產機贈送

  1. 同時符合下列條件之參加者,原則上得於本產品正式量產後獲贈量產機一台:
    1. 完成本計畫全部輪次之測試。
    2. 完成各輪合理要求之使用次數。
    3. 繳齊記錄檔、截圖、心得及指定任務。
    4. 依約歸還全部工程測試機及配件。
    5. 未有偽造資料、惡意損壞設備或其他重大違約情形。
    6. 完成主辦人通知之收件及必要行政程序。
  2. 量產機之型號、顏色、規格、配件、寄送時間及寄送方式,由主辦人依實際量產及庫存情形決定。
  3. 量產機之贈送與工程測試機之歸還互不影響。您不得以尚未收到量產機為由,拒絕或延遲歸還工程測試機。
  4. 本產品之量產及上市時程目前尚未確定。如因技術、市場、法令、資金、供應鏈、生產能力或其他因素,致產品未進入量產、停止開發或取消上市,本條之量產機贈送即不再適用。
  5. 前項情形下,主辦人得自行決定是否以其他紀念品、優惠或方式表達謝意。除主辦人另有明確書面承諾外,參加者不得請求現金、替代產品或損害賠償。
  6. 因不可歸責於參加者之事由,致僅有少量任務未完成者,主辦人得依其實際參與程度個別審核是否仍具贈送資格。
  7. 量產機之贈送如依法產生所得申報、扣繳、稅捐或其他法定義務,主辦人及參加者應依適用法令辦理。主辦人得依法要求參加者提供必要資料。

第十二條測試機之歸還

  1. 於下列任一情形發生時,您應依主辦人通知之期限及方式歸還測試機及相關配件:
    1. 每輪測試結束。
    2. 本計畫期滿、暫停或終止。
    3. 您主動退出本計畫。
    4. 主辦人要求更換機型或韌體版本。
    5. 您喪失參加資格。
    6. 其他依本同意書應歸還之情形。
  2. 正常歸還之合理寄送費用由主辦人負擔。主辦人應提供寄送方式、託運單或合理費用之核銷程序。
  3. 您應依主辦人提供之包裝及寄送指示妥善包裝。因您未依指示包裝,致運送中發生原可合理避免之損壞者,您應負相應責任。
  4. 您寄出測試機後,應保留寄件證明或託運單據,直至主辦人確認收件。
  5. 您於收到歸還通知後,無正當理由逾期未歸還,經主辦人再次通知並給予合理期限後仍未歸還者,主辦人得依法請求返還設備及因遲延所生之合理損害。

第十三條退出、暫停與終止

  1. 您得隨時主動退出本計畫,無須說明理由或負擔違約金。退出後,您應停止使用並依第十二條歸還測試機。
  2. 您退出本計畫後,原則上不再具備量產機贈送資格。但主辦人另行以書面或可保存之電子訊息同意者,不在此限。
  3. 您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辦人得通知您限期改善:
    1. 連續三週未完成測試任務且未回應聯繫。
    2. 未依合理要求提供必要測試資料。
    3. 將測試機交由未經同意之第三人使用。
    4. 違反保密、安全或設備使用規定。
    5. 公開發布明知不實、偽造或重大誤導之內容。
    6. 其他違反本同意書之情形。
  4. 您於合理期間內未改善者,主辦人得終止您的參加資格並要求歸還測試機。
  5. 如違約情節重大、無法補正,或涉及設備轉售、惡意破壞、洩漏重要保密資訊、違法使用或重大人身安全風險,主辦人得不經改善期間立即終止參加資格。
  6. 主辦人得因研發方向、設備安全、產品策略、法令要求、資源調整、個人健康狀況或其他合理原因,提前暫停、調整或終止全部或部分計畫。主辦人應於合理可行範圍內通知參加者並安排設備歸還。
  7. 計畫退出或終止後,關於設備返還、損害賠償、個人資料、內容授權、智慧財產權、保密、準據法及爭議處理之條款,於其性質上應繼續有效者,仍繼續有效。

第十四條責任限制

  1. 除法律另有強制規定或主辦人有故意、重大過失外,主辦人原則上不對下列間接或附隨損害負責:
    1. 預期利益或商業機會之損失。
    2. 非因主辦人故意或重大過失所致之資料遺失。
    3. 第三方設備、手機、網路、雲端平台或服務中斷所生之損害。
    4. 參加者未依安全指示或操作規範所生之損害。
    5. 其他非主辦人可合理預見或控制之間接損害。
  2. 本條不得解釋為排除或限制依法不得免除或限制之責任,包括主辦人因故意或重大過失所生之責任,以及法律對生命、身體或健康所提供之強制保護。

第十五條不可抗力

因天災、火災、水災、地震、颱風、疫情、戰爭、罷工、政府命令、法令變更、通訊中斷、供應鏈中斷、重大資安事件、主辦人發生重大傷病或其他非主辦人合理控制之事由,致本計畫無法依原定方式執行時,主辦人得調整、延期、暫停或終止本計畫。

除法律另有強制規定外,主辦人不因前述不可抗力事由負遲延或損害賠償責任,但應於合理可行範圍內通知參加者並妥善處理測試機之回收。

第十六條同意書之變更

  1. 主辦人得因產品測試需求、法令變更或計畫調整而修訂本同意書。
  2. 如修訂內容涉及參加者之重要權利義務,包括資料利用、公開授權、保密義務、賠償責任或量產機贈送條件,主辦人應以電子郵件、通訊軟體、報名系統通知或其他合理方式通知參加者。
  3. 重大變更原則上自通知所載之生效日起適用,不溯及既往。但法令另有要求或參加者另行同意者,不在此限。
  4. 如您不同意重大變更,得於變更生效前通知退出本計畫並歸還測試機,不因此負擔違約責任。
  5. 主辦人不得僅以公告或單方修改方式,溯及變更參加者已完成之任務、已取得之資格或已授予之權利。

第十七條通知與聯絡

  1. 主辦人得依您報名時提供之電子郵件、電話、通訊軟體帳號或其他聯絡方式,發送本計畫相關通知。
  2. 您的聯絡方式如有變更,應儘速通知主辦人。因您未更新資料而未能收到通知者,主辦人不對因此產生且可歸責於您的不利益負責。
  3. 本計畫之聯絡方式如下:
    1. 報名階段:為避免信箱遭濫用,本網站不公開電子郵件信箱。如您對本同意書、報名資料或個人資料之處理有疑問,或欲行使第六條所列之權利,請透過您看到本計畫招募訊息的原管道與我們聯繫。
    2. 錄取之後:我們會主動以您報名時填寫的 Email 與您聯繫,該信箱即為雙方之正式聯絡管道;主辦人之姓名與完整聯絡資訊,亦於該次通知中一併提供。
  4. 主辦人以個人開發者身分執行本計畫,對外使用之名稱為 STINT。

第十八條一般條款

  1. 本同意書構成雙方就本計畫之完整約定。但報名表中之個別授權選項、測試任務說明、隱私說明及經雙方確認之書面或電子文件,亦為本計畫約定之一部分。
  2. 如前項文件之內容互有牴觸,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依下列順序適用:
    1. 雙方另行確認之個別約定。
    2. 本同意書。
    3. 報名表之個別授權選項。
    4. 測試任務及操作說明。
    5. 其他一般公告。
    涉及個人資料或姓名、肖像及著作授權者,應以參加者較具體、較近期且明確之意思表示為準。
  3. 主辦人未立即行使本同意書所定之權利,不代表拋棄該權利。
  4. 未經主辦人事前同意,您不得將本同意書之權利義務轉讓予第三人。
  5. 本同意書之任何條款如經法院或主管機關認定全部或一部無效、違法或無法執行,不影響其他條款之效力。
  6. 本同意書之標題僅為閱讀方便,不影響條款內容之解釋。

第十九條準據法與爭議處理

  1. 本同意書之成立、解釋、履行及爭議處理,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
  2. 因本計畫或本同意書所生之爭議,雙方應先本於誠信原則協商處理。
  3. 協商不成而有訴訟必要時,依中華民國民事訴訟法之規定定其管轄法院。

第二十條參加者確認事項

您於報名頁面勾選同意並送出報名資料,即表示您確認下列事項:

  1. 您已年滿十八歲並具完全行為能力。
  2. 您已完整閱讀並理解本同意書。
  3. 您瞭解主辦人為個人開發者,而非以公司法人名義舉辦本計畫。
  4. 您瞭解測試機為尚未量產之工程樣機,功能可能不完整、不穩定或發生錯誤。
  5. 您瞭解本產品並非安全裝置,您不會在車輛行進中操作設備,且不會於公共道路進行競速或違法測試。
  6. 您同意依約妥善保管及歸還測試機。
  7. 您瞭解完成測試不代表產品必然量產;產品如未量產,量產機贈送約定即不適用。
  8. 您已閱讀第六條之個人資料告知內容,並瞭解個人資料之利用方式及本人權利。
  9. 您瞭解姓名、肖像、照片、影片及公開貼文之授權,以您在報名表中逐項所作之選擇為準。

本同意書為 STINT 領航測試計畫之正式約定,版本 2026-08-06(v3),並取代先前之版本。您送出報名時所適用之版本,會一併記錄於報名資料中。對任一條款有疑問,請於報名前依第十七條之方式與我們聯繫。